各学院、各职能部门:
因近期学院领导人事变动,以及集团领导对我院财务工作提出的要求,特作如下规定:
(一)将《武汉工程科技学院预算管理办法》中第二十八条的预算经费审批流程调整如下:
备注:单笔报销金额3万元(含3万元)需要常务副校长审批即可报销;单笔报销金额3万元以上需要校长审批。
(二)单笔报销金额≥5万元的大额资金,须在每月30日之前向财务处提前报备下月资金计划,待财务资金获批后方可报销支付。
财务处
2016年9月2日